高血壓性心臟病
治療原則
1.持續、穩定控制高血壓。
2.保護心臟結構及功能。
3.治療心功能不全。
用藥原則
1.早期、持續、系統的抗高血壓藥物治療是防止本病的最根本性方法。
2.應首先選用“A”項降壓效果穩定、持續和具有顯著心臟保護作用的藥物,如β-阻滯劑、轉換酶抑制劑或鈣拮抗劑類。
3.心功能衰竭期的治療強調降低后負荷,即擴血管藥物尤其是動脈擴張劑的使用。適當配合洋地黃類正性肌力藥及利尿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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